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2015年3月1日期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 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 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 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 等信息。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合法建造的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该提供下列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 房屋已经竣工的证明。 6。 房屋测绘报告和其他必要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所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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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详情>>
问:老妈给我在我们镇旁边买了栋房子 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只有宅基证 房子可以买吗?安全...
答:这样的房子应该是小产权房,建议购买时要慎重考虑!详情>>
答:地税局收契税由原来总房款的3%降到1.5%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