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的区别是怎样的?
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的区别如下: (1)指定受益人:想给谁就给谁 指定受益人可以说是非常的“任性”,因为它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按照自己意愿来指定的。指定受益人没有人数限制,可以指定一个人为受益人,也可以同时指定几个人为受益人,而且多个受益人时,可以事先约定好受益比例,受益人各自领取受益份额。
(2)法定受益人:该给谁就给谁 法定受益人则要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该是谁的就是谁的,由法律说了算。依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保险公司通常的分配原则是:如果第一顺序人健在将平均分配,如果第一顺序人不在或自愿放弃保险金才将由第二顺序人平均分配。而且,若是“法定”,如果被保险人生前负有一定的债务,人身保险身故金首先是用于偿还其所负债务,剩余的金额部分才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