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中任意约定免责条款的行为合法吗?
在合同中任意约定免责条款的行为合法吗?
合同中不可以任意约定免责条款,否则会导致该条款无效。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据此,只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这样的条款,人民法院都会依法宣布这些条款无效。当然这些条款无效,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只是法律强制性规定这样严重损害当事人利益的条款无效,借以对想逃避责任的当事人进行惩罚,从而更好地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答:我有个事大家给评说一下,11年前我从个人孙某手买的一个场院,第二年又办理了过户手续,又办理了土地出让40年的手续。后来逐渐听说这个场子是集体产业的房子,卖给我孙...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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