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私自改劳动合同犯法吗?
老板给我合同给我们签的时候,是一天工作8小时,休息一天,当我们都签字了但合同还没盖章,老板以没盖章为由,就把两份合同都拿走了,当盖好章,我们领回合同时,发现合同已经更改为,一周工作为6.6小时,休息一天。实际上我们每天都工作八个小时。老板这样私自更改合同犯法吗? 讨说法时,老板说1.4小时为吃饭的时间。这个能算吗?
从老板做法合法方面不好考量,也并不算是违法,没法解决这个问题。 从合同法上说,合同的成立分为要约和承诺过程。公司给你每天8小时的合同算是向你发出要约,你在合同上签字就是你的承诺,公司盖章的行为就是公司对要约的承诺,但公司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实质性的变更,应该是个新的要约,你可以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如果你不及时提出不同意的话,合同就生效了,你就应当履行。 解决这个问题两个途径: 其一:等于老板又变更了合同,你不同意,老板应当和你重新协商,不同意的,合同没有成立,员工可以选择离开。 其二,不提出反对意见,按照合同进行工作休息,每天只工作6.6小时,其他时间休息,等着老板来找你解决问题。他要辞退你那就得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想支付就重新谈合同条款的问题。
劳动合同不是这样算的,合同上写了6.6个小时那你每天待够6.6个小时就行 工资按合同上面算, 老板不同意,找劳动局,他还得付违约金。
答:由于我国现在实行的是40小时/周工作制,因此,你们合同约定的6.6小时/日(不是周),休息一天的做法,并未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