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被涂改
我签字的时候,合同的期限是一年。我签完后交给公司人事主管,由他统一交由老总签字。可是老总签完字盖完章的合同上的期限却变成三年了。而这份涂改后的劳动合同,在时隔两年后才给到我。 1.请问这份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2.我能够从公司的这种行为中得到什么赔偿吗?
1、有效。因为: (1)给你的那一份与公司档案中的那一份肯定是相同的(在送达你以前都改过了)。 (2)一年合同,“时隔两年后才给到我”,你当时并没有因合同过期提出过异议。相当于你默认顺延原合同期限,公司改为三年再发给你,没有大错。 2、公司将签署过的合同,“时隔两年后才给到我”,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如果确对你造成损害,可提出证据要求赔偿。 附〈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答:你与公司原约定的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应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