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后忌术肢受压,术后患肢抬高30°,促进静脉回流,减轻术肢水肿。术后严密观察切口部 位有无渗血、血肿,观察内瘘后静脉是否有震颤及血管杂音,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在术 肢进行静脉输液、注射、测血压等操作,避免吻合部位及静脉侧受压。术后24 h之内伤口禁止 热敷或红外线热疗,以防出血。术肢不提重物,术后3日起可行术肢空手握拳活动及握力胶圈 功能锻炼,锻炼时不宜用力过猛,防止瘘吻合口撕裂。术后4〜5日可在离吻合口 10 cm以上的 近心端肢体静脉段热敷,促进内瘘静脉、动脉一体化成熟,减少血栓形成。术后4〜6周内瘘成 熟后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