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这个权利吗?
2008年2月,我认识了他。4月,我们着手买了房子,是在中介那里买的,当时我在上班,他和卖方签的协议,他付了27万给卖方,收据和协议都只签的他的名字。当时我也没拿钱给他。后来我们装修,我也付出了很多精力。我们结婚了。婚后我发现他和一女人关系不正常,在强烈的争吵中,他要求离婚。然后我们离婚了。可是离婚后,他觉得离不开我,又乞求我不离开他。为了表示对我的真心,他还写了一个协议给我,说房产证下来就办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后来房产证下来了,他从卖方那里去过的户,房产证上就写的是我们两个的名字了。再后来,我们再一起的时候,仍然过不好,他还经常喝酒后就无故打我,每次打了后又保证不动手了。这次,他把我打得很厉害,面目都毁了。我也伤心欲绝,想到了要离开他。可是,我觉得有点不心甘,他不但背叛了我还多次打我。现在我可以要回属于我的那一半房子吗?他说当初房子是他买的,我没出钱。
你好!从你描述来看,房产证上是你们二个人名字对吗?是那样的话,你现在离婚的的话,从法律角度来看,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一人一半。所以你可以有一半的房款。
你可以到房管部门产权监理处查不动产登记薄,如果登记为你们两个人的名字,则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有,离婚时你可以分得一半。
答:你好,个人认为:房产证有你的名字,应该可以获取房产。 另外,家庭暴力实施者属于过错一房,离婚时无过错一方可多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婚姻期间出轨,同样...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