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意向书系预约合同,其法律效力止于本约合同签订时。若意向书虽具备合同主要条款,但当事人在意向书中明确约定了将来订立正式合同的时间或条件,此时,应当认定该意向书为预约合同。关于其法律效力,若当事人如约签订本约合同时,应当认定当事人已履行意向书中约定的签订本约的义务,则意向书的效力于本约合同签订时已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