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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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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的一些问题?

有个遗产继承问题

我是一个89岁的老人,男性;老伴已经去世;我现在有一些存款和一处已经买断的公家房产;老伴以前没有收入;我有6个子女,其中1个已经去世;我只有一个孙子,一直和孙子在一起居住;
我想问一下,我想写一个遗嘱,把我所有的遗产,全部继承给我孙子的父亲,请问我应该如何写这个遗嘱;另外需要公证么?需要其他4个子女的同意么? 或者需要其他子女当面写遗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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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6-03-08 16:16:02
    你好!老伯:
    根据你的情况我回答如下:
    1。你的财产中你老伴身前遗留的财产作为共同财产有你得一半,你的六个子女平分另一半。如果你希望一人所得,请有继承权写份自动放弃继承的申明并公证。
    2。你所得的部份和在你老伴身故后如有所得全部归你支配,你可以写一张遗嘱,指定一人或多人做你的继承人,但写遗嘱时最好有二人或二人以上,身体健康特别是智力正常的人士为你作证,证明你是在神清气爽的时候写的,并给你签名作保。
    3。为使你的遗嘱有效,建议你花500元到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公证处办理公正。虽然小有花费,但能为你的继承人免去许多后患之忧。
    愿老伯健康长寿!

    平***

    2006-03-08 16:16:02

其他答案

    2006-03-13 19:58: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根据上面的规定: 1。你是可以立遗嘱来分配你自己的遗产的。而且你要在公证机关里公证,以确保它的效力。遗嘱执行人可以选也可以不选,但若果你的孙子是未满十八岁的为成年人,则你要为他指定遗产的代保管人(注意立下相关规定,以保障保管人侵犯你孙子的权益) 2。
      遗嘱是个人行为,不需要得到你其他子女的同意。即使你的其他子女反对你如此分配财产,也不用理会。 3。有关你老伴和你的共同财产问题。在你老伴死后,你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已经拿到了遗产,它们已经是你的个人财产了,所以你可以将它们纳入到你的遗嘱分配中去。
       4。遗产始终是一个敏感的问题。我建议你不要将其全部给你的孙子。可以考虑大部分留给孙子,小部分给子女。可能的话,跟他们说一下你如此做的缘由,取得他们的谅解。

    广***

    2006-03-13 19:58:15

  • 2006-03-12 01:56:26
  • 可以写遗嘱把财产给这个儿子,最好去公证,公证时候请注意一个问题,直接利益人不要在场(就是继承您遗产的那个儿子).
    另外,如果您的老伴刚去世,则她的财产就还存在继承的争议,那么您需要让您的所有子女放弃对您老伴财产的继承权,既您老伴生前所拥有的所有财产归您所有.之后您的遗嘱当然就可以把财产都给一个人了.
    如果其他子女争夺您老伴所留下的遗产,那么您所得到的应该是您老伴的遗产的50%+50%/6

    a***

    2006-03-12 01:56:26

  • 2006-03-11 18:06:12
  • 遗嘱只要是你本人处理个人财产的真实意思表示就行,无须征得他人同意,不公正照样具有法律效率,但是,公正是最保险也最安全的。

    y***

    2006-03-11 18:06:12

  • 2006-03-09 15:32:56
  • 这么分配是不合理的,很难站住脚。除非证明其他子女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可以剥夺继承权。您已经去世的妻子与财产没有必然联系,她去世后,她所拥有的财产自动被配偶继承,也就是您继承。
    您可以把大比重的财产留给您孙子的父亲,最好证明他尽了大比重的赡养义务,以得理直气壮。
    另外,遗嘱可以不必公正,最好留下书证,和证明人。不必但子女面立遗嘱。遗嘱也是隐私。

    穆***

    2006-03-09 15:32:56

  • 2006-03-08 19:10:54
  •   第一个问题:属于你的财产(前面已经有网友提醒你注意个人财产的界定请参考参考),你可以指定由谁继承。这是法律所赋予你的权利,可直接写遗嘱就行,注意写明年月日并签名。不用征求其他人意见。为确保遗嘱无争议执行,作个公证更好些。
      第二个问题:如果你老伴没有立遗嘱将她的遗产指定继承人,那么属于她的遗产的那一部分,即你们原来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就必须由你和你的几个子女(请注意子女中不分男女)平分。这也是法律所赋予他们的权利,即使作为他们的父亲你也无权剥夺他们的权利。这一部分是不能由你指定给你孙子的父亲的。除非你其他的几个子女声明放弃对母亲遗产继承权。建议你把这一部分处理妥当,否则将来执行你的遗嘱会增添许多节外生枝的麻烦。仅供参考
    

    啄***

    2006-03-08 19:10:54

  • 2006-03-08 18:40:30
  • 1.直接写就行。为确保遗嘱无争议执行,可作个公证。
    2.不用征求其他人意见。
    3.你老伴已不在世,不存在财产分割问题。
    总之,你的财产属于你自已,你想给谁,就给谁。与其他人无关。

    y***

    2006-03-08 18:40:30

  • 2006-03-08 17:57:52
  • 你立的遗嘱经过公证,就能全部继承给你孙子的父亲,不需要其他4个子女的同意, 或者需要其他子女当面写遗嘱。
    

    黑***

    2006-03-08 17:57:52

  • 2006-03-08 17:55:58
  • 很简单,你只要写想给谁多少钱就可以
    当然是在你的律师在场,并由律师来作公证
    

    z***

    2006-03-08 17:55:58

  • 2006-03-08 17:47:26
  • 遗嘱问题很好解决,你可以自己写,不过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最好公证,这样效力高,优于其他方式,不过要是更改的话就还得公证一次,不然后来更改的无效.你老伴拥有的那部分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应该是你和你的子女均分,死去的那个要是有子女的话应该代位继承.

    宁***

    2006-03-08 17:47:26

  • 2006-03-08 17:44:26
  • 这要确定你所说的财产是否全部属于你的财产,如有家庭共有财产,剔除家庭共有财产后,你有权将自己的财产全部由一人继承。所谓的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主体是: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做出过贡献的家庭成员;形式是家庭成员在菜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的所得;是以维持家庭成员共同的生产或生活为目的的财产;以共同生活为前提,分家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关系终止,家庭共有财产关系消亡。
    属于你个人的财产,可以以遗嘱形式指定一个继承人,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可任选一种。其中公证遗嘱必须公证,其规定是: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机关或请公证人员到场办理遗嘱公证。第二,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所立的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经公证机关确认后,由公证机关出具遗嘱公证书。其他遗嘱必须是自己的真实意思,有二人以上在场见证(有见证人签名)。 
    

    2006-03-08 17:44:26

  • 2006-03-08 17:43:41
  • 你完全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

    郑***

    2006-03-08 17:43:41

  • 2006-03-08 17:33:11
  • 应该可以,但是需要律师公证

    里***

    2006-03-08 17:33:11

  • 2006-03-08 17:29:20
  • 完全可以,这是你的权利呀

    w***

    2006-03-08 17:29:20

  • 2006-03-08 17:23:41
  • 首先是进行家庭财产分割,即分一半出来作为您老伴的财产;您老伴的那部分财产由您和您的儿女以及您老伴的父母(如果您老伴去世时还健在)平均分配(从您提供的材料中看您老伴没有留下遗嘱);然后,您可以立遗嘱,不需要征求您子女的意见,可以公证,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在所有遗嘱中是最高的。

    ****

    2006-03-08 17:23:41

  • 2006-03-08 17:23:23
  • 如果是共有财产不能都给你孙子 你自己的私有财产可以指定继承人 我建议您最好到律师事务所问一下律师 或者打电话给法律节目的电视台让专家给您提议下建议 给您提供更多的法律知识

    愉***

    2006-03-08 17:23:23

  • 2006-03-08 16:39:02
  •   这要确定你所说的财产是否全部属于你的财产,如有家庭共有财产,剔除家庭共有财产后,你有权将自己的财产全部由一人继承。所谓的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主体是: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做出过贡献的家庭成员;形式是家庭成员在菜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的所得;是以维持家庭成员共同的生产或生活为目的的财产;以共同生活为前提,分家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关系终止,家庭共有财产关系消亡。
       属于你个人的财产,可以以遗嘱形式指定一个继承人,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可任选一种。其中公证遗嘱必须公证,其规定是: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机关或请公证人员到场办理遗嘱公证。第二,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所立的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经公证机关确认后,由公证机关出具遗嘱公证书。
      其他遗嘱必须是自己的真实意思,有二人以上在场见证(有见证人签名)。 第一:你和老伴的共同财产,在你老伴去世之后,只要她没有留下遗嘱说只给某一个人,那么,你和你的子女对你老伴儿的那一部分就有共同的继承权,比例可以各人均等,也可按实际情况,请个中间人来调解,比如,谁的生活要困难一点,谁有残疾等。
      还有一个子女去世了,不知是否是在她母亲之前过世的,这一点也会影响遗产的分配。 第二:关于你的财产问题。你继承你老伴的那一部分遗产和你自身的财产构成了你身后的遗产,按《继承法》和民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想立遗嘱给谁就给谁,不必考虑别人的意见,但是必须要注意的是,你的子女中有生活困难和身患残疾的人吗?如果有,你就一定要适当的考虑给她(他)留点份额。
       另外,立遗嘱的程序要合法,以免你百年以后,有继承权的子女之间闹成一团,最后对簿公堂,这也就有悖于你的初衷了。 合法的程序是,所立遗嘱签字时需有两个和该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做见证人,而且立遗嘱时,你的神智是清楚的,遗嘱内容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他人的胁迫和利诱。
      最好能请公证处现场公证。 。

    w***

    2006-03-08 16:39:02

  • 2006-03-08 16:24:38
  • 你和老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析产,一半是你的财产,一半是你老伴的遗产,你和你的子女有同等的继承权。就房产来说,一半的房产,折合成人民币是你的,另一半由你和六个子女平分,也就是说,房产的一半再加另一半的七分之一是你的财产,你可以立遗嘱给孙子继承,公证也可以,如果自己亲笔写的话不用公证也行,也不要其他子女的同意,已经去世的儿子,他的继承权可以由他的继承人继承。

    1***

    2006-03-08 16:24:38

  • 2006-03-08 16:05:50
  • 如果其他子女对你不好那你就么做没什么不对.如果不是那为了以后您百年归老后的家庭和睦最好不要.我想您也不希望您的这个儿子和孙子以后成了孤立的吧.
    如果是他们对你不好,你写了遗嘱最好去公证.还有你老伴的那部份是你和所有子女的共同财产,只有其他所有的子女同意才可以归你这个儿子所有的.您只能把你老伴留下的财产中属于你的部分支配给你这个儿子.
    这是我母亲前不久去世后我才知道的.

    k***

    2006-03-08 16:05:50

  • 2006-03-08 15:48:01
  • 可以,要事物公证部门公证。房子如果全是你的可全部,如果有老伴的的一半,有证明可这一半几个自妹平分,老伴如果有遗嘱以遗嘱为准,按理你是老伴的第一继承人,你的权利还是很大的!

    x***

    2006-03-08 15:48:01

  • 2006-03-08 15:44:51
  • 可以,要写遗嘱

    七***

    2006-03-08 15:44:51

  • 2006-03-08 15:36:42
  • 当然可以,你的财产你想给谁就给谁呀?
    

    h***

    2006-03-08 15:36:42

  • 2006-03-08 15:27:04
  • 1.直接写就行。为确保遗嘱无争议执行,可作个公证。
    2.不用征求其他人意见。
    3.你老伴已不在世,不存在财产分割问题。
    总之,你的财产属于你自已,你想给谁,就给谁。与其他人无关。 
    

    钢***

    2006-03-08 15:27:04

  • 2006-03-08 15:23:01
  •   第一:你和老伴的共同财产,在你老伴去世之后,只要她没有留下遗嘱说只给某一个人,那么,你和你的子女对你老伴儿的那一部分就有共同的继承权,比例可以各人均等,也可按实际情况,请个中间人来调解,比如,谁的生活要困难一点,谁有残疾等。还有一个子女去世了,不知是否是在她母亲之前过世的,这一点也会影响遗产的分配。
       第二:关于你的财产问题。你继承你老伴的那一部分遗产和你自身的财产构成了你身后的遗产,按《继承法》和民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想立遗嘱给谁就给谁,不必考虑别人的意见,但是必须要注意的是,你的子女中有生活困难和身患残疾的人吗?如果有,你就一定要适当的考虑给她(他)留点份额。
       另外,立遗嘱的程序要合法,以免你百年以后,有继承权的子女之间闹成一团,最后对簿公堂,这也就有悖于你的初衷了。 合法的程序是,所立遗嘱签字时需有两个和该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做见证人,而且立遗嘱时,你的神智是清楚的,遗嘱内容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他人的胁迫和利诱。
      最好能请公证处现场公证。

    青***

    2006-03-08 15:23:01

  • 2006-03-08 15:11:26
  • 你当然可以指定继承一人...同时那人也继承了你的债务,,,
    ***建议你先开一个家庭会议...希望得到共识及谅解你的?Q定
    这样可以?p少日后的家庭纷?
    当然你也可选择不告诉他们...这是你的个人?Q定
    另外你的老伴的另一半财产
    如果一开始是你的名下...而当时老伴去世也没有进行财产继承
    也可以叫是你的...但是这一半也可以说是你的子女也有继承权
    所以你自己的财产可以直接支配
    但你老伴的...最好是以当时继承人的数平?V分配
    至於方法是找等三方(律师)见证...如果你怕日后有家庭纷争
    最好请多一个医生做评估及跟律师一起看你签字
    证明这是你的清醒自?的
    这些比较好...因为看你以经有80多

    s***

    2006-03-08 15:11:26

  • 2006-03-08 15:09:10
  • 您直接写就成,但是一定要去公证处公正,要不在法律上是不承认的。您也可以考虑给孙子买些保险,转移一下资产,对于您把钱留给孙子是个不错的办法。

    x***

    2006-03-08 15:09:10

  • 2006-03-08 15:05:51
  • 不用给被人留

    大***

    2006-03-08 15:05:51

  • 2006-03-08 15:03:23
  • 在遗嘱中把你所有的财产立成清单,把你的遗嘱(以书面形式)送到公证机关公证,优点是这样做你的遗嘱在法律上合法有效,以后打官司100%胜诉,缺点是费用较大(如有房产可能要上万元),办理周期较长(一周到三个月),但考虑到诉讼费用的话,还是比较合算的。不办公证的话,最好能找到两三个与遗产无利益关系的人作见证并在遗嘱上签名,这样也能保证遗嘱的合法效力。但是必须保证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是精神正常,否则该遗嘱无效

    m***

    2006-03-08 15:03:23

  • 2006-03-08 14:47: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来看你是可以按你的意愿来处理你的财产》.。

    鱼***

    2006-03-08 14:47:31

  • 2006-03-08 14:33:32
  • 除非你自己其他四个子女没有经济来源,无法自己生活的
    无此情况的话,直接订立遗嘱就可的。。
    

    h***

    2006-03-08 14:33:32

  • 2006-03-08 14:03:56
  • 立个遗嘱不好,在你有生之年把遗产公平的分下去。我想你的这些子女都是懂理的,立个遗嘱到后来有不少的还是对付公堂,这样的教训少吗?

    1***

    2006-03-08 14:03:56

  • 2006-03-08 14:02:42
  •   可以啊!您看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以下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供您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2003/11/17  
    (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85年4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公布 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三十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财产继承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的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六条 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

    大***

    2006-03-08 14:02:42

  • 2006-03-08 13:45:26
  • 我看还是把钱一半给你的孙子吧 这样好点 

    1***

    2006-03-08 13:45:26

  • 2006-03-08 12:52:25
  • 因为您老伴去世时没有说明自己的财产的分割,您做为第一继承关系在无特殊情况下拥有全部的支配权
    想给谁就给谁吧

    l***

    2006-03-08 12:52:25

  • 2006-03-08 12:19:17
  •   湖之上海之上雪的回答是正确的。
    1。遗嘱,你直接写就行。为确保遗嘱无争议执行,不一定要找律师,可作个公证。各地公证处就是干这个的,比较权威,一式几份,但要花几百块钱。要想不花钱,公证最好由没有直接利益的两个人来做,当时写个遗嘱,几个人都签字,以免以后起争执。
       2。你的遗嘱按你自己的意见写,不用征求其他人意见。 3。你老伴已不在世,不存在财产分割问题。 总之,你的财产属于你自已,你想给谁,就给谁。与其他人无关。 可是,孙子和你住就只图你的这钱么?你是因为疼孙子才把东西都留给他爸的么?你的钱全给一个人,或者分一些给其他人,对你和孙子的关系影响很大么?孙女和其他孩子不亲你么?依我看,其他儿女也是你的孩子,如果对你还过得去的话,不妨给他们也留个念想,不在多少,不要让他们伤心,觉得你不爱他们,反而与你生疏了,为钱伤了亲情,你的今后会不快乐的。
       修改回答 ┆ 采纳为答案 ┆ 评论[0] ┆ 举报 回答者:天涯客(福建)(圣人)  回答时间:2006-03-08 00:54:09 按您的要求,只要亲手用黑色钢笔书写一份遗嘱,遗嘱必须是“遗嘱”开头,内容为“我自愿在我百年之后,或者遇到意外离开人世,将属于我的遗产全部遗赠给我的儿子XXX。
      签名,日期。”保存在您有孙子的那个儿子那里即可。 为了更加真实有效,避免麻烦,建议您请当地的居委会,或者您原来单位所在领导见证。当然,也可以到公证处公正,或者请律师见证。公正或者律师费一般只要200元左右即可。 以上的方法立的遗嘱都有法律效应。
      但是,遗嘱一定必须手写,打印内容后您即使签字也是无效的。 如果您的其他子女,在您的晚年生活,都有不间断的照顾您,建议您适当给他们一些弥补,毕竟都是自己的子女。 修改回答 ┆ 采纳为答案 ┆ 评论[0] ┆ 举报 回答者:erjiangongsi888(新手)  回答时间:2006-03-08 09:06:54 首先,你不能全部支配你的存款和房产,那里面应该有你妻子的(具体多少,这要看具体情况)。
      只有把你妻子的财产继承完毕后,你自己的财产才可以由你自己支配,说的俗一点就是,愿意给谁就给谁,别人管不着。 。

    小***

    2006-03-08 12:19:17

  • 2006-03-08 12:07:06
  • 对完全属于你自己的财产,则完全由你自己处置,就是愿意给谁就给谁,对于是过去家庭成员共同创造的财产,则不能由你自己说了算,需要征求作过贡献的家庭成员的意见,完全属于自己的财产,可以自己立遗嘱,但一定要公证,免得将来出麻烦,因为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是容易发生变更的,而公证后的遗嘱在没有得到立嘱人意愿的完全表达时是不能变更的.对家庭成员共同创造的财产则要征求家庭成员的意见并签署意见后才能确定它的分配办法,同样需要公证.所以分析一下你所有财产的情况,根据情况作出处理是很必要的.

    山***

    2006-03-08 12:07:06

  • 2006-03-08 11:59:23
  •      这个问题并不需要复杂性的去想或做 你想想在以前的生活中你的子女中你孙子的爸爸是不是很能干或有责任感去对待你所疼爱孙子 或你看看你的子女中是不是每个都有能力靠自己或一定的收入 或哪个你最放心不下 你可以给他们些安慰或叫其他子女介绍份工作给他 至于你孙子的爸爸如果自己也有能力靠自己的话 那你就不用把遗产分给他们 你可以直接在公正人和你子女的面前写下你要将遗产一半分给你的子女一半给你所疼爱的孙子 那样对你自己或他们都有交待 还有就是不必感到愧疚自己对孙子的偏爱 毕竟你儿女都长大了 而在这在你失去挚爱的日子里是你疼爱的孙子一直的陪着你度过每个新春 或许还带给了你在这段日子里不少的欢喜 我相信就算你子女在恼怒他们也会想起在你失去挚爱的日子里 是谁陪伴你至今 

    爱***

    2006-03-08 11:59:23

  • 2006-03-08 11:29:05
  • 你可以把遗嘱全给他,你也可采取把他们叫一块开一个家会.也可以按你的遗愿把你的财产按一定的比例分给他们.在到公证处公证或者你到律事务所咨询.

    q***

    2006-03-08 11:29:05

  • 2006-03-08 11:28:02
  •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一般情况下,遗嘱必须是书面的,只有在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在其他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有关遗嘱的更多法律方面的详细问题,建议您点击以下“中国法律服务网”的网址查看: 。

    潇***

    2006-03-08 11:28:02

  • 2006-03-08 11:09:56
  • 当然可以了,继承法,有规定,,被继承人可以随自己的愿意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

    m***

    2006-03-08 11:09:56

  • 2006-03-08 11:06:44
  •   我来说说我的意见吧。
    第一:你和老伴的共同财产,在你老伴去世之后,只要她没有留下遗嘱说只给某一个人,那么,你和你的子女对你老伴儿的那一部分就有共同的继承权,比例可以各人均等,也可按实际情况,请个中间人来调解,比如,谁的生活要困难一点,谁有残疾等。
      还有一个子女去世了,不知是否是在她母亲之前过世的,这一点也会影响遗产的分配。 第二:关于你的财产问题。你继承你老伴的那一部分遗产和你自身的财产构成了你身后的遗产,按《继承法》和民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想立遗嘱给谁就给谁,不必考虑别人的意见,但是必须要注意的是,你的子女中有生活困难和身患残疾的人吗?如果有,你就一定要适当的考虑给她(他)留点份额。
       另外,立遗嘱的程序要合法,以免你百年以后,有继承权的子女之间闹成一团,最后对簿公堂,这也就有悖于你的初衷了。 合法的程序是,所立遗嘱签字时需有两个和该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做见证人,而且立遗嘱时,你的神智是清楚的,遗嘱内容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他人的胁迫和利诱。
      最好能请公证处现场公证。

    h***

    2006-03-08 11:06:44

  • 2006-03-08 11:05:31
  • 只要有的子女不愿意你这么分配,那这件事不管怎么做,还是会搞疆的。

    米***

    2006-03-08 11:05:31

  • 2006-03-08 11:01:20
  • 可以,不过最好去作公证!

    李***

    2006-03-08 11:01:20

  • 2006-03-08 10:56:38
  • 立个遗嘱,做好公证。

    z***

    2006-03-08 10:56:38

  • 2006-03-08 10:35:48
  • 可以啊!只要你觉得谁对你好就留给谁,现在好多人都喜欢争啊 

    s***

    2006-03-08 10:35:48

  • 2006-03-08 10:13:52
  • 楼上都说的很清楚了。我补充一点:您的意思是“遗产全部由孙子继承”,就是说您的遗产只有孙子享有使用 ,支配权,因年龄小由其父代理。孙子 18岁成人后如和使用房产,和钱在医嘱中要明确。

    1***

    2006-03-08 10:13:52

  • 2006-03-08 09:59:47
  • 1.直接写就行。为确保遗嘱无争议执行,可作个公证。
    2.不用征求其他人意见。
    3.你老伴已不在世,不存在财产分割问题。

    w***

    2006-03-08 09:59:47

  • 2006-03-08 09:55:52
  • 你只能将你的合法部分继承给孩子,必须经过法律公证。
    你老伴去世后遗留的部分应按法律规定依法分割。

    y***

    2006-03-08 09:55:52

  • 2006-03-08 09:49:38
  • 只要是属于自己的,爱给谁给谁。
    公正下是有必要的。

    d***

    2006-03-08 09:49:38

  • 2006-03-08 09:31:32
  • 您都那么大岁数的人了,没必要瞻前顾后的了,和孙子住在一起,如果他带给你的快乐最多,当然你想给他财产也有任何问题。人老的时候能陪伴你的人才是最宝贵的。建议把遗产直接留给你的孙子吧,省得以后你儿子还要再把房子传一代,以后的遗产税可高了,听说要到50%呢,也就是说,到时候你孙子只能继承这房子的一半不到了……

    丶***

    2006-03-08 09:31:32

  • 2006-03-08 09:23:32
  • 首先,你所说的财产应当属于你和你老伴的夫妻共同财产,各自占有50%。你老伴去世后,由于她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应当先对她所有的50%份额进行遗产分割。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你和你的子女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对这50%份额进行均分。由于你的一个孩子已经死亡,如果他有孩子,那么他的孩子应该享有代位继承权,应代替他参与你老伴的遗产分配。这么一计算,你老伴的遗产应当均分为7份,你们7人各占1/7。如果你去世的孩子没有孩子,那么你老伴的遗产只需在世的6人均分即可。至于你想把你老伴的遗产全部给你某个儿子,除非其他子女都同意,否则你是无权处置的。
    在处理完你老伴的遗产后,夫妻共同财产中剩下的50%以及你继承你老伴的1/7(或者1/6),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可以自行处置,直接立遗嘱,指明由你儿子xx继承即可。当然,为了进一步保证遗嘱的效力,你可以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一下遗嘱公证。
    

    蓝***

    2006-03-08 09:23:32

  • 2006-03-08 09:06:54
  • 首先,你不能全部支配你的存款和房产,那里面应该有你妻子的(具体多少,这要看具体情况)。只有把你妻子的财产继承完毕后,你自己的财产才可以由你自己支配,说的俗一点就是,愿意给谁就给谁,别人管不着。

    e***

    2006-03-08 09:06:54

  • 2006-03-08 00:54:09
  • 按您的要求,只要亲手用黑色钢笔书写一份遗嘱,遗嘱必须是“遗嘱”开头,内容为“我自愿在我百年之后,或者遇到意外离开人世,将属于我的遗产全部遗赠给我的儿子XXX。签名,日期。”保存在您有孙子的那个儿子那里即可。
    为了更加真实有效,避免麻烦,建议您请当地的居委会,或者您原来单位所在领导见证。当然,也可以到公证处公正,或者请律师见证。公正或者律师费一般只要200元左右即可。
    以上的方法立的遗嘱都有法律效应。但是,遗嘱一定必须手写,打印内容后您即使签字也是无效的。
    如果您的其他子女,在您的晚年生活,都有不间断的照顾您,建议您适当给他们一些弥补,毕竟都是自己的子女。

    t***

    2006-03-08 00:54:09

  • 2006-03-08 00:24:25
  • 湖之上海之上雪的回答是正确的。
    1.遗嘱,你直接写就行。为确保遗嘱无争议执行,不一定要找律师,可作个公证。各地公证处就是干这个的,比较权威,一式几份,但要花几百块钱。要想不花钱,公证最好由没有直接利益的两个人来做,当时写个遗嘱,几个人都签字,以免以后起争执。
    2.你的遗嘱按你自己的意见写,不用征求其他人意见。
    3.你老伴已不在世,不存在财产分割问题。
        总之,你的财产属于你自已,你想给谁,就给谁。与其他人无关。
        可是,孙子和你住就只图你的这钱么?你是因为疼孙子才把东西都留给他爸的么?你的钱全给一个人,或者分一些给其他人,对你和孙子的关系影响很大么?孙女和其他孩子不亲你么?依我看,其他儿女也是你的孩子,如果对你还过得去的话,不妨给他们也留个念想,不在多少,不要让他们伤心,觉得你不爱他们,反而与你生疏了,为钱伤了亲情,你的今后会不快乐的。

    1***

    2006-03-08 00:24:25

  • 2006-03-07 23:19:07
  • 1.只要是你的财产,你都有权进行分配,而不需要征得其他人的同意。所以,你可以立遗嘱,把你的财产全部给你孙子的父亲,既不用征得其他儿女的同意,也不用在他们面前立,更不用通知他们,免得自己麻烦。另外,如果你想遗嘱有强执行力,那就去公证吧,我也建议你去公证。不过,如果你以后要另立遗嘱的话,就必须再公证才能有效。
    2.如果房子确实属于共同财产的话,那你就不能全部分配了。假如你有3个子女,那么房子的一半就分成4份,你一共可以支配房子的八分之五。建议你只在遗嘱中支配房子的八分之五,这会使你的遗嘱顺利得到公证。

    西***

    2006-03-07 23:19:07

  • 2006-03-07 22:59:04
  • 这要确定你所说的财产是否全部属于你的财产,如有家庭共有财产,剔除家庭共有财产后,你有权将自己的财产全部由一人继承。所谓的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主体是: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做出过贡献的家庭成员;形式是家庭成员在菜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的所得;是以维持家庭成员共同的生产或生活为目的的财产;以共同生活为前提,分家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关系终止,家庭共有财产关系消亡。
    属于你个人的财产,可以以遗嘱形式指定一个继承人,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可任选一种。其中公证遗嘱必须公证,其规定是: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机关或请公证人员到场办理遗嘱公证。第二,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所立的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经公证机关确认后,由公证机关出具遗嘱公证书。其他遗嘱必须是自己的真实意思,有二人以上在场见证(有见证人签名)。

    洋***

    2006-03-07 22:59:04

  • 2006-03-07 22:48:28
  • 你的遗产不可以全部给你孙子的父亲,除非其他子女未尽赡养义务,最好公证,避免纠纷,但以后要改的话,还要公证一下,否则以公证过的为准。
    共同财产部分,其他子女有继承权,你无权独立分配的。

    g***

    2006-03-07 22:48:28

  • 2006-03-07 22:44:07
  • 不用其他子女同意,直接立遗嘱就行 ,写清日期并签名,
    不公证也行,你的自由,遗嘱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大***

    2006-03-07 22:44:07

  • 2006-03-07 21:35:51
  • 1.直接写就行。为确保遗嘱无争议执行,可作个公证。
    2.不用征求其他人意见。
    3.你老伴已不在世,不存在财产分割问题。
    总之,你的财产属于你自已,你想给谁,就给谁。与其他人无关。

    湖***

    2006-03-07 21:35:51

  • 2006-03-07 21:13:01
  • 是不是他给你生了个孙子你就偏心?还是其他的儿女对你不好?如果是第一种情况的话,劝你三思而后行,,如果是第二种情况的话,那我就支持你把遗产给你孙子,至于要不要公证,我只知道要找律师,公证要不要我就不清楚了

    h***

    2006-03-07 21:13:01

  • 2006-03-07 20:57:57
  • 对付公堂不会有好结果,您老人家也折腾不起的年龄了 建议还是内部解决! 当然其他子女没有意见最好(都是子女为何偏心?)

    2006-03-07 20:57:57

  • 2006-03-07 20:39:46
  • 我看还是把钱一半给你的孙子吧 这样好点

    蝴***

    2006-03-07 20: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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