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手人的问题
我是一个工地施工员,工地负责人(老板)叫人送来一批琉璃瓦,我在送货单上的经手人一栏签了字.可现在负责人至今一直付钱,现在送货人找上我并把我告上了法庭,我该负什么责任,我该如何处理?
1、你的行为应当属于职务行为,只是代表公司签收货物,个人观点你无需承担责任。 2、对方把你列为被告,也有其苦衷及用意:一来送货单一般都没有收货公司的印章,单列收货公司作为被告无法查明事实。二来把你列为被告只是让你去说明这是公司收到的货,应当公司承担责任。只要法院查明你是代表公司收货,则会直接判公司承担付款义务。 3、建议你出庭说明实情,并可提供诸如劳动合同、保险单据等来证明你的职务关系。如果你不出庭说明事实,公司又否认收到货物,可能存在法院判你承担责任的风险。
你不必承担民事责任,将你列为被告也不合适,为了维护自己权益,建议你出庭证明你当初签收是职务行为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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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