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求高手解答
我简单回答一下
1 可以拒收生猪,合同法中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
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
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显然生猪农药中毒已损害买方利益,有权要求退货或者重新发货。
2 该农村应该对生猪中毒负责,本案中买方是肉食公司,卖方是农场,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出现质量问题当然是卖方的问题。
3 有过错,他们二人作为卖方代表,有义务对此次货运时生猪的健康负责,达到合同要求,针对疏忽大意导致生猪农村中毒负直接责任。
4 应该向张,杨二人索赔,因为他们二人对此次运输发货负有直接的权利和义务。
不知道答得如何,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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