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即不是质数,又不是合数
1为什么即不是质数,又不是合数?
这是一个规定.这个规定是合理的. 反过来说,不这样规定就不合理. 因为大于1的自然数或者是质数,或者是合数. 如果是合数,可以质因数分解. 比如6=3*2,形式唯一. 如果规定1是质数,那么6可以等于3*2*1, 也可以等于3*2*1*1,形式就不唯一了, 这对研究和应用带来了麻烦. 如果规定1是合数,那么合数1就无法进行质因数分解了. 所以只有规定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才是合理的.
规定!存在就合理
根据定义:一个数除了1和它本身,不再有别的约数,这个数叫做质数(也叫做素数)。 一个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约数,这个数叫做合数。 用反证法证明: 如果1是质数,那么1=1*1,那么1也是合数,而且2=1*2,那么所有的质数也都是合数,定义有逻辑错误 如果1是合数,那么1=1*1,那么1也应该是质数,而如果1是质数,同样所有的质数也是合数,定义还是有逻辑错误 所以1只能既不是合数也不是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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