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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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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赔偿问题?

如果是05年进公司,到今年合同期满,公司不再续签,请问有几个月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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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5-27 12:33:27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补偿(不是赔偿),是《劳动合同法》中新的规定,在此前的《劳动法》中没有。
    根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这是有补偿的依据。
       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 即该补偿是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即2008年1月1日计算的,至今才半年多,所以,如果是现在合同到期不续签,至多是得到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下***

    2018-05-27 12:33:27

其他答案

    2018-05-27 13:13:27
  • 楼上的回答 明显有误
    正确的处理方式应当为:从你能够证明你在该公司从事工作之日进行起算,每一年为一个月(余数超过半年按一年,不足半年按半个月计算),在《劳动合同法》执行前,有个相关的《补偿办法》做了相关规定。(所以在九十三条里有这么句话:“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绝对为正确答案,o(∩_∩)o...

    小***

    2018-05-27 13: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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