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优先购买权行使最长期间为15日。通知中未载明行使期间,或者载明的期间短于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五日的,为十五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第十一条,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按份共有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下列情形确定:
(一)转让人向其他按份共有人发出的包含同等条件内容的通知中载明行使期间的,以该期间为准;
(二)通知中未载明行使期间,或者载明的期间短于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五日的,为十五日;
(三)转让人未通知的,为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十五日;
(四)转让人未通知,且无法确定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的,为共有份额权属转移之日起六个月。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