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前在高速上发生了追尾,虽然是前面的车紧急刹车没有避开,但交警大队和定损员都口头说是我们的车全责,我们的车前大包损坏,对方车后面保险杠损坏,无人员受伤。 我们在平安保险投的保,第三者责任险(50万),车辆损失险(11万)都有,且是不计免赔。 定损下来我们的车6700元(已扣残值),对方的车2600元(已扣残值),合计9300元,是否都能在平安报销下来? 有高手帮忙回答一下~~
首先对方的车损失由两个险种来赔,交强险2000元,商业三者600元,因此,2600元保险公司都给予报销,请问询平安公司的定损员或查看定损单上的要求,是否需要提供明细发票等资料。 其次,你的车6700元的损失,由你的车辆损失险来赔,一般说,平安会如数赔偿,会要求你提供修车发票等资料。 资料齐全后,可以致电平安公司的客服,问询是否可以取赔款,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和索赔权益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赔款。 另,对方车修理完后,按定损单和修车明细金额你可以选择先行支付给他,然后再到保险公司报销;当然也可以报销后再支付,看你们双方怎样协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