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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一辆摩托车转让,但没有去车管所办理转户手续.由车主与被转让人自行签订了一份合约.假若出现交通事故等与车主无关,由被转让人自行负责...并找了第三人作为证人签名.请问这份合约万一出现交通事故有没有法律效力??
北京来说可以作为不承担责任的证据,但是比如广东就明确规定行驶证上的车主必须承担责任,所以即使不承担责任,受害人按照习惯也会将车主起诉的,惹一身麻烦,最好还是过户。
1、同意“fa6699”的意见; 2、新手很多,意见很中肯;老人都有些糊涂了。
要看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如车主确实不能控制车辆,可不担责任。参考以下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 (2001)民一他字第32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 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2001年12月31日 另,各地对此类情况可能亦有自己的文件来规范,如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有相关文件规定此类事情。
有效力,但效力只涉及转让人和被转让人之间,不能涉及到交通事故被害方。
不能对外.但如果判决原车主承担责任,可以向买家追偿
答:车辆转让一定要办好过户手续,不过户,吃亏的是你自己.首先,对方违章被拍照,没交罚款,你的驾驭证也年审不了;我十多年前卖了一台货车给邻居,当时认为是邻居没过户,三...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