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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几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分别适用于何种侵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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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几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分别适用于何种侵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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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10 05:23:58
  •   
    具体如下 1。停止侵害与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
     
    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停止
    侵害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正在侵犯他人的权利,则应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是指行 为人的行为或物件妨碍权利人正常行使权利时,无论妨碍是实际存在还是将来 可能出现,行为人应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对他人的人 身或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有可能侵害他人人身或财产的,行为人应当消除危险。 停止侵害与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区别在于:停止侵害所对应的侵害行为 是正在发生中的行为,已造成损害后果;而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对应的侵权行为 可能尚未造成损害后果。
       排除妨碍与消除危险的区别在于:排除妨碍所对应的通常是妨碍他人行使 物权,损害后果主要是消极妨碍;而消除危险所对应的危险行为既可以危及他 人人身,也可以危及他人财产。 2。 返还财产与恢复原状 返还财产与恢复原状主要是针对财产遭受损害的情况。
      返还财产是指当 权利人的财产被侵权人占有时,权利人有权要求侵权人交还被占有的财产,一 般是要求返还原物。恢复原状一般适用于物权被侵害时,权利人要求侵权人将 被损坏的权利标的物恢复至原有状态。 3。 赔偿损失 损失既包括侵权行为对他人财产造成的损失,也包括对他人人身及人格造 成的损失。
      赔偿的损失既包括物质损失也包括精神损失。 4。 赔礼道歉与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与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通常适用于侵权行为对他人的人格权益 造成损害,特别是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情形。《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 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 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 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并赔偿损失。
      ” 上述各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在很多情况下都可以合并适用。受害人有权 根据侵权行为类型选择要求侵权人同时以几种适合的方式承担责任。

    钟***

    2018-04-10 05: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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