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大连购房签订合同时约定哪种联系方式比较保险?
许多购房人都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地址、电话、邮编等内容是可有可无的,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很随意地进行填写,未认真对待。但实际上,该地址、电话、邮编等内容是有着一定法律意义的。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往往是一个长期履行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经常有很多通知、文书等文件需要送达,而送达与否会带来不同的法律后果,甚至对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双方的联系方式,双方很容易对是否送达产生纠纷。 因此,签订购房合同作为一个技术性问题,购房人,尤其是外地购房人一定不能忽视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内容的填写,而且应保证所填写的地址、电话可以准确联系到购房者。如有关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地以合同规定的形式通知对方,最好是有对方的书面确认,以免将来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答:一、确定主合同是否有效首先,在签订定金合同的是够一定要注意审查房屋买卖合同,也就是主合同是否有效,因为,定金合同作为担保合同的一中,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详情>>
问:这家该怎么分? 偶婆婆就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女儿嫁了;偶们现在结婚两年多了;宝宝也...
答: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过我感觉应该属于你的那份必须要拿来!详情>>
问:我老公有自己的公租房 我们结婚后 还要审查我吗 我名下有房 适合母亲共有 我...
答:可以的,不过现在都普及了,你要在结婚前把房子赠与你的父亲,否则很危险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