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宅基地
大伯二伯共有一块宅基地,后二伯在这块宅基地上盖了新房,只有房梁是大伯的,后二伯在去世钱口头将房屋留给我(证明人已过世),大伯与1979年去世,大伯母于1991年去世,至今我已居住了30余年(农业户口),现在大伯的子女(城市户口)说房子是他家的要继承,要求我腾房,且已起诉到法院,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我在该处只有这一处宅基地,但没有宅基地与房屋的相关手续。 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为两年,但我查阅还有一个20年长期诉讼时效,大伯过世时间已超过20年,但大伯母的去世时间尚未超过20年,请问这种情况是适用20年的长期诉讼时效还是2年的一般诉讼时效.那么长期诉讼实效适用于哪些情况。 面对诉讼我需要何种有利证据?他们能否将房子要回 谢谢
这题你说前边的部分,我也回答过,不另说了。 就时效问题说。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为两年。 “20年”不是“长期诉讼时效”而是在特殊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特殊情况是指当事人在无法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或知道受到了侵害而无法主张权利的情况,比如,当事人是患了精神病或植物人状态,而他的监护人又不知这个事的;或人在国外,不知到家里肆生的事的。你说的这个案子显然不存在这类特殊情况,不能适用20年的时效。 关于这个时效问题,你只要证明这不是在二年内的事,并向法院提出时效异议就行了。举证应该是由对方找证据,证明没有过时效,或此前不知道,并且不可能知道。
1,首先要说明的是,房屋和宅基地是两种标的,房屋是可以个人所有的,可以继承,而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个人仅能使用,且不能继承。但对宅基地房屋享有合法权利的农户有权一直使用宅基地。 2, 继承的诉讼时效为20年,自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开始计算,但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继承权受到侵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继承法第8条)。因此在我看来诉讼时效早已过了,大伯的子女不可能不知道大伯对房屋享有权利。20年长诉讼时效只适用于继承人不知道继承权受侵害(通常就是不知道还有遗产在)。
答:1、大梁不等于房子。别说是仅是出个大梁,就是整个房子全是你大伯出的,在你二伯的宅基地上建的房子也是你二伯的。 2、至多是你二伯欠你大伯一根房梁而已。你二伯欠你大...详情>>
问:魔恋A计划这种减肥药管用吗最近报纸上都在登这个广告,不是是否真的有效
答:没听说过,但是我知道所有的减肥药都是有害的。都是刺激神经中枢,其实是还没有吃东西的时候,胃给大脑的信号是——饱了。不需要吃了。——这种错误的信号。 最管用的就是...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