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分割,急切求助!
我姑妈过世了
丈夫过世15年,没有子女。
只有一个哥哥在上海过世3年了,两个女儿。
一个弟弟在南京,一个女儿。本人就是。
在身前立下遗嘱公证:将名下房产一处,由三个侄女共同继承(做为夫妻共同财产)。
请问:
第一:每个侄女是否能得到1/3的财产?
第二:房子已经卖了,交契税的时候是按人头交的,一共5个人,交了5份。是不是也应该按人头分财产。1/5?
第三:我父亲作为第二继承人,是否有全要求撤消姑妈的遗嘱?(当年姑父去世,怕姑父的兄弟来闹事要房子,父亲就带着姑妈去做的遗嘱公证。)
第四:姑妈过世前几年,长期住院,看病开药,都是我们父女照应,上海那边也就过年过节寄个¥500或¥1000的过来,就去年来看过一次。(姑妈门口人都说,平时看不到她们,分财产了就都来了。)
现在我父亲想要跟她们要辛苦费,能要到吗?
第一、共同财产由共同所有人协商分割,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平均分割
第二、契税由房子受让人交纳
第三、遗嘱有效,不得撤消
第四、你父亲无权向她们要辛苦费,但在分财产的时候可以从遗产中拿出适当份额给予你父亲补偿
答:分割遗产时,各继承人除严格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养老育幼、优先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提倡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外,还必须遵...详情>>
问:经前经常出现下腹部左边或右边疼痛经前经常出现下腹部左边或右边疼痛,我很困扰也很担...
答:还是到医院检查治疗的好 这里回答不了专业问题 不要担心不要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