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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分割,急切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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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分割,急切求助!

我姑妈过世了
丈夫过世15年,没有子女。
只有一个哥哥在上海过世3年了,两个女儿。
一个弟弟在南京,一个女儿。本人就是。
在身前立下遗嘱公证:将名下房产一处,由三个侄女共同继承(做为夫妻共同财产)。
请问:
第一:每个侄女是否能得到1/3的财产?
第二:房子已经卖了,交契税的时候是按人头交的,一共5个人,交了5份。是不是也应该按人头分财产。1/5?
第三:我父亲作为第二继承人,是否有全要求撤消姑妈的遗嘱?(当年姑父去世,怕姑父的兄弟来闹事要房子,父亲就带着姑妈去做的遗嘱公证。)
第四:姑妈过世前几年,长期住院,看病开药,都是我们父女照应,上海那边也就过年过节寄个¥500或¥1000的过来,就去年来看过一次。(姑妈门口人都说,平时看不到她们,分财产了就都来了。)
现在我父亲想要跟她们要辛苦费,能要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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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2018-03-08 15:50:52
  • 第一、共同财产由共同所有人协商分割,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平均分割
    第二、契税由房子受让人交纳
    第三、遗嘱有效,不得撤消
    第四、你父亲无权向她们要辛苦费,但在分财产的时候可以从遗产中拿出适当份额给予你父亲补偿

    花***

    2018-03-08 15: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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