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要求赔偿,发包方如何证明自己没有责任?才能证明?
地面施工造成人身损害,受害人要求赔偿,发包方如何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应当提交哪些方面的证据,才能证明?
属于外包(外委)工程管理必备的安全管理部分内容。 承包方是否具有施工要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文件)? 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施工前是否签订了《施工安全协议书》? 如果签订了责任书,在协议中是否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施工前是否进行了安全教育、安规考试?所有施工人员是否签订了“三不伤害保证书”? 如果发包方没有审核相关资质(证件)或没有进行上述必备的工作,就有较大责任啦。
发包方属于合同的一方,不是具体的施工单位。发包方对施工安全没有直接责任。
答:事故中甲方不负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