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劳动者举证期限届满前这个时间是怎样子理解的啊
比如:劳动者12月18日开庭审理,那举证期限届满前这个时间是个具体到什么日期的时间呢?
劳动仲裁的举证期限是双方约定或者仲裁委员会指定的。 如果没有约定,也没有指定举证期限,则在开庭过程中当庭进行质证。 12月18日开庭就要审理了,如果现在还没有约定质证期也没有收到质证通知书,那应该就是当庭质证了。
举下期限是双方约定或者法院指定的。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法院也没有指定举证期限,则在开庭过程中可以提出证据。
答:新证据与新的证据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炼。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特别的解释. 新证据:一般理解为---是在收到对方提交的证据,为反驳对方...详情>>
答:非常正常,而且是很好,对胎儿是很好的,因为胎盘成熟是指胎盘老化,对胎儿的营养吸收有障碍,现在还是0级,那就证明你的胎盘很年轻,很好啊,我也是25周,也是0级,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