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军婚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答:一、离婚案件首先考虑适用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普通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经常居住地原则、各被告人法院管辖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