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所得税怎么计算?
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所得税怎么计算?
由于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而财税〔2015〕99号文件则规定从2015年10月起,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享受“小小微企业”的减半征税优惠,那么在2015年1月至9月份,能享受“小小微企业”的减半征税优惠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仍然为不超过20万元。
这样一来,就出现“一个年度中以两个所得额标准来判定能否减半征税”的局面。 (一)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的,适用25%的税率计算应缴企业所得税。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的,依然按财税〔2015〕34号文件执行,即将所得减半计入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应缴企业所得税。
(三)从2015年10月起,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之间的,将所得减半计入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应缴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①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② 海水养殖、内陆养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