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违约的责任的方式有哪些呢?
承担违约的责任的方式有哪些呢?
(一)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否承担了赔偿金或者承担了其他形式的违约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在自己能够履行的条件下,对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继续履行。 特别是金钱债务,违约方必须继续履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下列情形之一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用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所谓的补救措施主要是指《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所确定的,在当事人违反合同的事实发生后,为防止损失发生或者扩大,而由违反合同一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采取的修理、更换、重新制作、退货、减少价格或者报酬等措施,以给权利人弥补或者挽回损失的责任形式。
(三)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四)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额的赔偿办法。
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能同时采用。 (五)定金罚则: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答: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 (1)继续履行。也称强制继续履行、依约履行、实际履行,是指在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