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新莞人”入户办理程序是什么?
“优秀新莞人”入户办理程序是什么?
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上述有关证件(及A4纸复印件)、证明材料到入户地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股(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按规定时限逐级审定,最长不超过25个工作日要将结果通知申请人。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凭受理单位签发的《批准入户通知》和有关证件到市公安局治安户政办证厅领取户口准迁证,并持户口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两证到申请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股(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核发《准迁证》工本费4元、《户口簿》工本费10元。
答:1.个人申请入户书面报告; 2.“优秀新莞人”《荣誉证书》、《东莞市“优秀新莞人”评选推荐表》复印件(加盖市优秀新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公章); 3.申请人...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