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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离家出走两年多了,我们结婚时出资(钱不够借用了他姑姑的三千元,现已还清)买了一套单位集资的住房。他和他的姑姑一个单位,当时办房产证时我们委托他的姑姑给帮助办了证,现在,孩子已三岁了,我想要回我们夫妻买的房子,可他姑怎么说也不归还,我丈夫至今无下落,去年我婆婆去世了全家又报案,又到处打听找他,也没一点消息。我咋才能要回我的 房子?”这是一个急需帮助的弱女子,好律师快帮她一把,谢了!
尝试着回答这些问题,以期能对女方有所帮助。 首先要确定房屋的权属问题。假如是夫妻双方结婚时共同出资购买(钱不够借用了他姑姑的三千元,现已还清), 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的规定,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男方姑姑无关。
尽管男方出走达两年之久,且下落不明,但婚姻关系依然存在,受法律保护,因此,任何人的非法居住或据为己有,都是对女方合法权益的侵害。 如果男方姑姑坚持违法做法,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男方姑姑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由于问题阐述的不很清楚,无法判断男方姑姑不归还房屋的真实原因是什么?是因当年办房产证时你们委托他的姑姑给帮助办证时,她趁机将自己列为该房屋的共同共有人?还是以男方下落不明为由,有意霸占该房? 但无论是上述疑问中的哪一种情况,男方姑姑的做法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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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uheming@ 请律师帮忙打官司才是解决办法
如果是男方姑姑把产权人登记成她自己,你要回房子的路会比较艰难.收集好所有能找到的书面证据,并找到相关的证人.
答:一般司法局或者当地的律师协会都有免费的服务业务(当然要看案件性质)。 典型的法律援助,你应该知道吧。 建议,到当地司法局或者律师协会问一下。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