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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权的问题,有专业律师帮忙解答吗?万分感谢!!

产权证上是爷爷的名字,爷爷有4个女儿,有两个在幼年的时候因为养不起就送人了,另外两个姑妈也都不在爷爷身边,也没有赡养老人。房子是爸爸盖的,几个姑妈都住在乡下有60年了。现在的房子就是父母亲居住的。因为一直没有去移户名,所以产权证上还是爷爷的名字。现在房子要拆迁了,几个姑妈是否有房子的继承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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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11-12-08 10:46:49
    送养的两个没有继承权,你爷爷的其他子女有继承权,原则上均等,但是有证据证明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

    刘***

    2011-12-08 10:46:49

其他答案

    2011-12-09 10:51:34
  • 建议采纳北京刘律师的意见。

    卖***

    2011-12-09 10:51:34

  • 2011-12-08 11:14:30
  • 1、《婚姻法》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
    所以,你的两个幼年送人的姑姑与爷爷不存在继承关系了,即不具有法定继承权。
    2、剩下的两个姑姑和你的父亲都有法定继承权,但是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所以你的父亲可以多分一些。

    神***

    2011-12-08 11:14:30

  • 2011-12-08 10:35:39
  •   1、房子虽然是你父亲盖的,但由于产权证上是爷爷的名字,就被视为是爷爷的财产(如果盖房时奶奶健在,就属于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
    2、2000年爷爷去世了,房子将作为遗产,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包括你父亲和两个姑姑(另两个幼年送人的姑姑已不再具有继承权)在内的继承人共同继承,每人各得房子的1/3产权。
       3、现在房子要拆迁了,另两个姑妈有房子的继承权。若因此发生争议,两个姑姑可以依据《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析产并依法继承爷爷的遗产。
       基于以上分析,建议与两个姑姑协商解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们从房子是你父亲所盖,且爷爷是由你父母赡养并养老送终的等现实考虑放弃对爷爷房产的继承权,当然作为礼尚往来,你父亲给予两个姑姑适当的经济补偿。

    海***

    2011-12-08 10:35:39

  • 2011-12-07 18:00:59
  • 如果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是你父亲所建盖,你父亲可主张是实际产权人。

    l***

    2011-12-07 18:00:59

  • 2011-12-07 17:11:58
  • ··房产以产权登记(房产证)为准。 虽然是你爸爸所建,但,产权登记是你爷爷,房产权就是你爷爷的,毫无疑问。
        你爷爷去世,房产成为他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又他的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如果你爷爷去世前你的奶奶、你爷爷的父母都先去世,他的继承人就剩下子女了。但,由于你的两个姑姑从小送人,那是收养关系(事实收养),收养成立,与你爷爷的继承关系解除,继承人剩下你父亲和两个姑姑,而且继承权平等。
        在具体分割遗产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要打官司。你父亲对你爷爷尽义务多、房产又是他所建,应当多分。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法判决。 当然,你父亲要举证证明基本事实才行。

    a***

    2011-12-07 17:11:58

  • 2011-12-07 15:21:52
  • 1、按照《继承法》第九、十条规定,您的四个姑妈和您父亲都有继承您爷爷财产的权利,且在同一继承顺序。
    2、按照《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您父亲可以多分遗产,您的四个姑妈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3、遗产继承可以协商进行,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法院进行依法分割遗产。
    顺祝幸福!

    y***

    2011-12-07 15:21:52

  • 2011-12-07 14:51:02
  • 如果您爷爷健在,由您爷爷决定。
    除非有很确切的证据,否则,产权证上的名字就是产权所有者,至于房子是谁盖的,并不关键。房子现在谁在居住,也不重要。
    是否赡养老人,一般也与继承权无关。。。。。。除非明确以赡养老人为预设条件。
    因此,原则上您几个姑妈是有房子继承权的。

    佛***

    2011-12-07 14: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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