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多付给客户现金,客户拘不承认,可以以个人名义起诉吗?
不可以。钱是银行的,应以银行名义起诉。
这个是不可以的,这是因为银行员工多付给客户现金是个职务行为,只能由于银行起诉这和如果顾客对银行不满意(虽然必然是银行某员工的行为),只能起诉银行而不能起诉其具体员工是一个道理!
具体问题应该是以银行名义起诉。
答:收条 XXX公司: 今收到我公司xx年x月x日多付给贵公司的购货款人民币XXXX元,大写金额:xxxxx。 收款单位:XXXX公司 收款日期: 年 月 日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