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受伤
各位律师: 2008年10月10日一建筑公司把水电暖承包给我,一天上午我安排工人两人一组安装室内开关箱,工分三组,其中一组的一个工人在没有任何人安排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岗位,想从这个单元的厨房窗户爬到另一个单元去,恰恰窗框还没有固定,意外发生了,工人从四楼坠落,造成严重受伤,作为现场施工的我没有安排他去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就算你想去另一个单元,可以走楼梯啊,为什么要爬窗户呢?我想,究其事故发生的原因,工人应该负主要责任吧!再说,我没有安排你去,你是为什么呢?安全工作天天讲,还是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我有以下几个问题想具体咨询: 1:这一事故工人是否能算是工伤 2;我是工人的直接雇主,没有合同,要负多大的责任 3:安装窗户的有责任吗? 4:建筑公司有多大的责任 5:工人自身要负多大的责任 注:工人家属已经通过劳动局仲裁了建筑公司的法人代表,没有结果,所以想具体咨询一下该怎么处理比较合适啊!谢谢
1:这一事故工人是否能算是工伤 :受伤者是你的雇员,是否算工伤要看你与他的关系,如果你是有资质有执照的建筑单位,他与你就是劳动合同关系,则是工伤;如果你是以个人名义的,那么,他与你是雇佣关系,则不算工伤。 2;我是工人的直接雇主,没有合同,要负多大的责任 :这么说,他与你是雇佣关系,不算工伤。
这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你是肯定有赔偿责任的。 3:安装窗户的有责任吗? :如果你能证明该雇员的受伤是安装窗户的过错造成的,你可以在承担了赔偿责任后,向安装窗户的追偿。
4:建筑公司有多大的责任 :如果你是没有施工资质的,那么,发包方与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工人自身要负多大的责任 如果你能证明该雇员自身有过错的,可以减少你的责任。 就你所注的“工人家属已经通过劳动局仲裁了建筑公司的法人代表”说,应该是受伤者感觉到了你的赔偿能力不足,希望让建筑公司承担责任。
这对你是个“利好”。在工伤不成立的情况下,你可以转告他“发包方有连带责任”,让他直接去起诉建筑公司。 。
答:根据《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