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结婚但有小孩两人如何分开?
我有一亲戚,他与一女孩未领结婚证,但办过结婚酒席,因当时年龄太小(21岁),不给办结婚证,现生有一小孩(06年7月生)。现在两人关系严重不和,想要分开,应怎样处理?小孩谁带?如果女方不同意分开怎么办?如果女方要求男方赔钱给她,这要求合理吗? 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因此,他们不是事实婚姻,而同居关系。 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因此,想要分开,只能协商解决。但就“小孩谁带”问题法院可以受理。 女方要求男方赔钱给她,也可以到法院诉讼,但这种同居关系是由双方的非法行为造成的,不是单方过错,只要男方没有其他过错,法院是不会支持女方的“赔偿”要求的。 。
他们之间不是事实婚姻,而是同居关系。同居之间的财产可以按照共同共有来分配。 孩子和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婚生子女的法律关系不变。
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变,婴幼儿一般跟随女方,男方要支付抚养费用。同居期间的财为共同共有,按照公平的原则,协商处理。
婚姻法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 他们属于违法结合,孩子是非婚生子女,但,孩子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他们可以通过法院解除同居关系,分割共有财产,决定孩子的抚养关系和方法。
你的亲戚已经形成了事实婚姻,只是到民政部去补办一个结婚证就可以离婚了。按照法律上照顾女方的原则出发,对小孩有优先抚养权。财产一般说来是平分,如果是哪方有错,可以多分一些给无过错方。你可去查阅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这是事实婚姻,可以去离婚的。也可以先补一个结婚,再离。
答:最好是有个协议,或者男方一次性付清孩子到18岁的所有抚养费。 如果他抵赖,是可以起诉他的 虽然你们没有领结婚证,但是通过亲子鉴定等医学手段,可以证明他是你们女儿...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