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004年底,我在湖南工作,户口落在湖南永州。在永州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 2005年初到北京来工作,把永州的住房公积金取了,其他的保险全是在北京新缴纳的。相当于以前在永州交的几年全作废了。 现在我又打算离开北京到深圳发展。北京的人资说我的各种保险只能转入户籍所在地,而住房公积金又不能提取。这样一来,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回永州,岂不是我的保险在哪儿交都是废掉的哦?
因为你是城镇户口,所以离职时不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了退休以后可以提取在北京缴纳的公积金外,还有一种办法:在外地购房,凭购房合同及发票可提取你在北京上的这部分公积金(包括单位及个人上缴的),其它诸如装修、租赁等与房屋有关的行为均可提取,但比较麻烦。 北京的人资说的各种保险只能转入户籍所在地是正确的,你在北京的这几年交费年限可以和永州的合并计算,以后你在深圳的交费年限也是这样处理。这样的话,今后达到退休年龄,你可以在永州办理退休手续。当然,你如果在深圳交费满15年,也可以在深圳办理退休,但在永州和北京交的就作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