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应税产品还有免税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
我公司刚申办为一般纳税人,一种原材料生产三种产品,其中一种产品属于免税产品,占比80%,另外两种产品是应税产品,11月份取得进项税为13万元,销售免税产品70万元,销售应税产品2万元,税率17%,库存应税产品价值20万元,当月该转出多少进项税?如果当月将进项税转出了,下个月再销售应税产品不就没有进项税抵扣了吗?谢谢!全部
答:这和增值税的定义密切相关。增值税是对生产经营单位销售货物的增值额征收的并由消费者或使用单位承担的一种流转税,即生产经营者销售货物时,向消费者或使用单位收取的销项...详情>>
答: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因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详情>>
答:1、原材料: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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