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简易程序如何审理案件?
仲裁简易程序如何审理案件?
仲裁简易程序对案件的审理: 1.仲裁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应立即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仲裁通知。被申请人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明文件,也可提出反请求。 2.双方当事人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审理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未能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指定独任仲裁员的,仲裁委员会主任应立即指定一名独任仲裁员。 3.仲裁庭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审理案件,既可以决定进行书面审理,也可以决定开庭审理。如果仲裁庭决定开庭审理,仲裁庭只开庭一次。确有必要时,仲裁庭可以决定再次开庭。 4.仲裁庭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仲裁裁决书。
答: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但不包括利息,融资利息除外)的案件,适用本简易程序。 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案件,双方...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有个电话热线,可以咨询法律。 对方又不是律师 能听他们的吗? 我...
答: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详情>>
问:请帮我看看化验单.肝功和两对半我老婆一年前怀孕的时候查出有乙肝.07年7月又去做...
答:是小三阳,肝功正常,查DNA来了解传染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