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哪些案件在上海仲裁适用简易程序?
仲裁委员会哪些案件在上海仲裁适用简易程序?
申请仲裁时争议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的除外。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案件,双方当事人选定简易程序仲裁的,同样适用简易程序。当事人变更仲裁请求后的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或争议金额加上被申请人反请求后的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同样适用简易程序,但双方当事人一致约定不适用简易程序或者仲裁委员会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除外。
答: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但不包括利息,融资利息除外)的案件,适用本简易程序。 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案件,双方...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