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调解具有哪些特征呢?
人事争议调解具有哪些特征呢?
调解范围有限性。目前,各省市的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虽有差别,但都包括工作人员与所在事业单位之间的辞职、辞退和履行聘用合同纠纷。 调解员产生的指定性。人事争议调解员是经仲裁委指定的仲裁员或仲裁机构工作人员,区别于《仲裁法》规定的当事人协商确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调解制度具有准司法性。人事争议仲裁是一项准司法活动,调解制度作为人事争议仲裁过程中的一项配套制度,也同时具有准司法性质。 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人事争议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问:法院调解与当事人和解及其他组织的调解相比较具有哪些特征?
答:法院调解与当事人和解及其他组织的调解相比较,具有如下特征: 1.法院调解,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进行的,由此达成的协议,是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活动同...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