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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的参保人员享受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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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的参保人员享受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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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21 07:30:41
  •   选择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的参保人员享受如下待遇
    (1)将33种慢性病种分为三类:
    一类慢性病:糖尿病出现合并症、高血压ⅲ期或高血压ⅱ期出现合并症、各种慢性心衰、慢性阻塞性肺病、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视网膜黄斑变性、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氏病和帕金森氏综合症。
       二类慢性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肾功能衰竭、溃疡性结肠炎、重症肌无力、慢性萎缩性胃炎、扩张性心肌病、癫痫、原发性血小板增多或减少症、系统性血管炎、干燥综合症、淋巴结核、骨结核、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运动神经元病、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多发性肌炎/皮肌炎、骨髓纤维化、白塞氏病、银屑病。
       三类慢性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颅内良性肿瘤、恶性肿瘤晚期非住院服药。 (2)结算年度内因慢性病门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职人员慢性病门诊补助起付标准为8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500元;超过起付标准后,由统筹基金补助70%,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慢性病门诊补助封顶线。
      其中,一类慢性病门诊补助封顶线为2000元,二类为4000元,三类为8000元。参保人员患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种的封顶线标准,按就高类别慢性病种结算,每增加一个慢性病种,封顶线标准提高500元,最多提高不超过1000元。 对于长期驻外及异地安置人员,必须在选定的异地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用现金垫付,每年8、9月到市人社局医保窗口申报,结算待遇按以上新规定执行。
       (3)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参保人员,凭《职工医保慢性病种门诊专用病历》和社会保障卡直接到各定点医疗机构慢性病门诊就诊,无需挂号。 (4)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慢性病实时结算的参保人员,在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结报。 。
      

    心***

    2018-04-21 07: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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