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楼梯防火设计规范 (高层住宅地下室设计规范)
求助,关于住所消防楼梯标准问题?请帮我看一下这...
1、楼梯间规划应契合现行国家标准《修建规划防火标准》(GBJ16)和《高层民用修建规划防火标准》(GB50045)的有关规则。
2、楼梯梯段净宽不该小于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所,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该小于1m。
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间隔。
3、楼梯踏步宽度不该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该大于 0.175m。扶手高度不该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该小于1.05m。楼梯栏杆笔直杆件间净空不该大于0.llm。
4、楼梯平台净宽不该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1.20m。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至人行通道的笔直高度不该低于2m。进口处地坪与室外地上应有高差,并不该小于0.10m。
5、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有必要采纳避免儿童攀滑的办法。
6、七层及以上住所或住户进口层楼面距室外规划地上的高度超越16m以上的住所有必要设置电梯。
消防楼梯规划标准什么情况下设置?
5.3.1 民用修建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安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 个安全出口最近边际之间的水平间隔不该小于5m。
5.3.2 公共修建内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核算确认,且不该少于2 个。当契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分散楼梯:
1 除托儿所、幼儿园外,修建面积小于等于200m2 且人数不超越50 人的单层公共修建;
2 除医院、疗养院、老年人修建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等外,契合表5.3.2 规则的2、3 层公共修建。 表5.3.2 公共修建可设置1 个安全出口的条件 耐火等级 最多层数 每层巨大修建面积(m2) 人数 一、二级 3 层 500 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越 100 人 三级 3 层 200 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越 50 人 四级 2 层 200 第二层人数不超越 30 人 5.3.3 老年人修建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修建内。当有必要设置在其它民用修建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并应契合本标准第5.1.7 条的规则。
5.3.4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修建,当设置不少于2 部分散楼梯且顶层部分升高部位的层数不超越2 层、人数之和不超越50 人、每层修建面积小于等于200m2 时,该部分高出部位可设置1 部与下部主体修建楼梯间直接连通的分散楼梯,但至少应别的设置1 个直通主体修建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该上人屋面应契合人员安全分散要求。
5.3.5 下列公共修建的室内分散楼梯应选用封闭楼梯间(包含首层扩展封闭楼梯间)或室外分散楼梯:
1 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
2 旅馆;
3 超越2 层的商铺等人员密布的公共修建;
4 设置有歌舞文娱放映游艺场所且修建层数超越2 层的修建;
5 超越5 层的其它公共修建。
5.3.6 自动扶梯和电梯不该作为安全分散设备。
5.3.7 公共修建中的客、货电梯宜设置独立的电梯间,不宜直接设置在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内。
5.3.8 公共修建和通廊式非住所类寓居修建中各房间分散门的数量应经核算确认,且不该少于2 个,该房间相邻2 个分散门最近边际之间的水平间隔不该小于5m。当契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置1个:
1 房间坐落2 个安全出口之间,且修建面积小于等于120m2,分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m;
2 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修建外,房间坐落走道尽端,且由房间内任一点到分散门的直线间隔小于等于15m、其分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m;
3 歌舞文娱放映游艺场所内修建面积小于等于50m2 的房间。
CMC电信办公室-河内
楼梯的距离和高度怎么规划契合消防标准请查阅修建规划防火标准:GB50016-2006 修建规划防火标准中第:5.3.13
楼梯多的高度?是什么意思?指楼梯间的高度?仍是什么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