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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意外摔伤死亡应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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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意外摔伤死亡应该如何赔偿?

是一个朋友家的事情,帮忙问一下。

朋友开了一个公司,在农村,一个工人(50岁,男性,老婆无工作,子女都有工作,无其他家庭负担,因为是农村小企业,也没有保险什么的)在工作当中没有注意,从汽车上摔了下来,脑内出血经过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现在我朋友已经承担了全部医药费和丧葬费,想问一下如果从法律角度说,应该给多少赔偿金或者抚恤金?(死者家属也没提走法律程序,我朋友想私了,问问赔偿的大概范围,心里有个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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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10-09-29 22:34:51
      你朋友与死者即使像你提到的“简单的你给我干一天活,我给你几十元钱”,但按月发放工资说明他们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而非雇佣关系。因此,该工人“在工作当中从汽车上摔了下来,脑内出血经过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待遇可参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的规定。 死者家属没提走法律程序,你朋友想私了,以工伤死亡的方式处理相对雇佣关系的人身损害赔偿要少得多。

    海***

    2010-09-29 22:34:51

其他答案

    2010-09-30 04:45:04
  • 不签合同  不代表不存在合同
    合同法规定实际存在雇佣关系,到时间不签订合同,视为默认合同
    要处理好  不然事就更多了

    z***

    2010-09-30 04: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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