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师帮我诊断一下我的协议书
大师帮我诊断一下这份协议书 我的亲属因交通事故死亡,跟肇事方签订了个赔偿协议。有的朋友说:“三、乙方按时支付完经济赔偿金贰拾陆万元给甲方后,甲方不再请求其它经济赔偿,并负责向法院提出减轻或免除卢I刑事责任的申请。” 这一条没有法律依据。 请问:如果这一条没有法律依据的话,会影响到协议中的其它条款吗?其它的条款是不是也没有法律效力了? 再问:经认定杨A属工伤,她工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是1500元,可现在工伤赔偿是按月均960元(厂方是按这个标准买保险的)的标准计算赔偿的,这合理吗?没有购买的部分是否可以向厂方赔偿?
1、:“三、乙方按时支付完经济赔偿金贰拾陆万元给甲方后,甲方不再请求其它经济赔偿,并负责向法院提出减轻或免除卢I刑事责任的申请。” 这一条不仅没有法律依据,而且违法。因为这是刑事案件,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任何人(包括受害人家属)干扰国家公诉都有妨碍司法公正的嫌疑,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妨碍司法公正罪。如果该协议书是以此目的鉴定的,则因违法而全部无效。如果能把这条去掉则是有效的。 2、工伤赔偿中的工资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即按标准买保险的月工资),而人身损害赔偿工资是以损害误工前的实际工资为标准。两个标准本应是一致的,造成不一致是单位为少缴纳保险费恶意少报的,这不仅涉及本次赔偿额,现时会影响到将来养老金的数额,应当另行向劳动部门和社保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答:晕 好迷信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