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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申请个两限房,有知道流程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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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8-08 00:37:03
  • 符合条件的先到社区加意见、再到房地产局申请!

    小***

    2013-08-08 00:37:03

  • 2013-08-07 23:06:53
  • 先去街道办事处领表,然后一步一步把表填好,期间需要一堆资料比如工资明细、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等,填好交上去等待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参加摇号了。

    灼***

    2013-08-07 23:06:53

  • 2013-08-07 20:41:09
  •   北京两限房申购标准及流程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 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本市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准入标准及已购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补交比例通知如下:
      一、本市城八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年收入、住房及总资产净值须符合以下标准: 
      家庭人口 家庭年收入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总资产净值
      3人及以下 8。
      8万元及以下 15m2及以下 57万元及以下   4人及以上 11。6万元及以下 15m2及以下 76万元及以下   二、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准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居民收入、住房及房价等情况对准入标准进行调整并公布。各远郊区县可参照本通知,结合各区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
         三、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应按照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交纳比例为35%。   供应对象:北京市中等收入家庭   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
      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户籍、收入、住房和资产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家庭总资产净值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
      目前的标准见附表。另外,远郊区县家庭申购条件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购买家庭:三类家庭可优先购买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中,属于下列三类家庭之一的,可优先购买:   1、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市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所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   2、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人、严重残疾人、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的人员、优抚对象的家庭;   3、已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自愿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全部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申购程序:资格审核四步走   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和备案制度。   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
      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1。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   2。
      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   3。现住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二)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三)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   (四)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情况予以备案。   统筹分配   房源主要由区县安排   各区县政府组织建设的限价商品住房,主要由本区县安排使用,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根据情况从中划出一定比例统筹分配。
         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县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按优先配售条件及住房困难程度,通过摇号等方式配售限价商品住房。对参加多次摇号均未能摇中的申请家庭,轮候三年以上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为其直接配售。   对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统筹分配至各区县的房源,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二个月内确定购房人,向开发企业缴纳购房款。
      逾期不能确定购房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回重新分配。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也可先行垫付购房款后保留房源继续使用,保留时间不超过半年。   小部分中高收入者可购两限房   公务员纳入购买范围;弱势人群将获照顾   北京的“两限房”销售将不会只针对低收入人群,昨日,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副市长陈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来京创业的白领,一线高端的科研人员,企事业创业人员,一些资深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中高收入者都将纳入两限房购买者范畴。
      北京副市长陈刚表示:两限房将有很完整的销售标准体系,“从经济收入、限制住房的条件以及再上市的限制等等,甚至对在北京工作的年限都有明确要求”。他说,“两限房”的销售将面向中等、中低,也包括一小部分中高收入者,但同时会对低收入人群,比如智障、残疾等弱势人群,设立一些优先条件,对弱势人群进行照顾。
      此外,为保证过程公平、公正、透明,“两限房”将采取抽签、摇号等方式进行销售。   对于两限房的购买者是否只面向北京户籍人群的问题,陈刚表示将会有具体的政策对此说明。

    与***

    2013-08-07 20:41:09

  • 2013-08-07 15:55:52
  • (一)申请。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1.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 2.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 3.现住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二)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三)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 (四)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情况予以备案。

    黄***

    2013-08-07 15:55:52

  • 2013-08-07 15:13:52
  • 北京市规定,3人及以下家庭申请限价房的,要求申请人取得本市户口,家庭年收入8.8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57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米及以下

    坐***

    2013-08-07 15:13:52

  • 2013-08-07 14:59:12
  •   现在两限房、公租房等四房合一了。都是统一公租房。没有两限房一说了。
    1、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并领取《核定表》 
      符合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应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领取《北京市家庭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核定表》由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统一格式印制。   北京家庭购买限价房点击下载申请表   2、向单位要求开具住房、收入情况证明,单位需签章。   ①、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应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并在《核定表》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离退休人员按实际领取的退休金额计算收入,失业人员按实际发放的失业保险金额计算收入。   ②、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住房、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第二步:提交申请北京限价房的材料   1、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二)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三)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四)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五)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六)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七)复员转业军人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八)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九)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缴税凭证;   (十)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十一)原住房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十二)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十三)已按京建住〔2007〕1129号及1175号文件公布的标准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程序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不再提供上述材料,只需提供拥有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证明。
         2、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同意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工商、税务、交通、金融等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   第三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家庭交报的材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地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四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审查   受理申请后,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
      初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审核材料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申请家庭交报的材料完成对家庭人口、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等情况的审核,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入户调查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组成入户调查小组,对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实际居住人口、家庭资产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入户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由入户人员填写调查情况。
      人户分离家庭的入户调查工作由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负责。   (三)组织评议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及资产情况进行评议,由经办人记录评议情况。   (四)公示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正式受理申请家庭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入户调查和组织评议工作。
      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公示,期限为15日。   第五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上报区县住房保障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核定表》中签署初审意见、提出初步配售意见,将申请家庭的资料录入申请审核管理系统,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上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2、经公示提出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完成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经复查符合申请条件的,按前款规定办理。   第六步:区县住房保障部复审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复审,符合条件的,在区(县)政府网站或相关媒体对申请家庭人口、工作单位、住房、收入、家庭资产情况及配售方案等进行公示,期限为15日。
         ①、复审及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的资格进行认定,并在申请家庭《核定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②、复审及公示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进行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符合条件的,按前款规定办理。
         第七步:上报市住房保障部备案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接到区(县)复审备案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下发备案通知。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纳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册。
         市、区(县)、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审核、备案过程中,因申请家庭提供的要件不全需补交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来源:首都法律网)。

    陌***

    2013-08-07 14: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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