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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附加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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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附加政治权利

缓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是从宣布缓刑之日起计算,还是缓刑期满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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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19-02-08 13:47:17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应从缓刑期满之日起计算。

    张***

    2019-02-08 13:47:17

其他答案

    2019-02-08 14:05:54
  • 应该是缓刑期满开始计,已咨询法院刑庭

    快***

    2019-02-08 14:05:54

  • 2019-02-08 14:02:20
  • 1、判处管教附加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计算同时执行;2、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的,刑期从执行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计算;但是有期徒刑与拘役执行期间,政治权利当然被剥夺3、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计算。 4、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处确定之日计算并执行;对于判决缓刑,因为考验期内只是考验是否执行原判刑罚,所以这时候应该是不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应从缓刑期满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
    

    梦***

    2019-02-08 14:02:20

  • 2019-02-08 13:33:39
  • 附加刑又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既可以附加主刑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作为一种比较严厉的刑罚方法适用于重罪犯。刑期的计算有4种情况:1、独立适用的其刑期从判处确定之日计算并执行;2、判处管教附加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计算同时执行;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的,刑期从执行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计算;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计算。

    U***

    2019-02-08 13:33:39

  • 2019-02-08 13:25:17
  • 从宣布缓刑之日起计算

    w***

    2019-02-08 13: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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