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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们家里发生这样的一件事情,因为一点地方的缘由,我村有一家四人一大清早闯入我家将我妈打伤,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大家帮帮我,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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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3-22 09:49:57
      
    首先,你应该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你妈妈的伤情来决定下一步该怎么做。
    1、如果鉴定是轻微伤,你们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要求对方支付你母亲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2、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那么你们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34条第1款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那就以你母亲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当然,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你们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你母亲的医疗等费用。 3、如果鉴定结果是重伤害,那就直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将案件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同样,在案件移送至检察院之后,检察机关会告知你们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另外,如果因伤害造成了你妈妈的伤残,对方还应当支付伤残赔偿金。赔偿的数额因各地方标准不一,无法给你一个具体的数字。你可以向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请他们帮你计算。

    笑***

    2008-03-22 09: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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