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可否按事假处理呢?
怀孕女职工在深圳上班时间进行产检,单位可否按事假处理呢?
根据《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准予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或旷工处理。 根据以上规定,你在上班时间进行产前检查,应视为正常工作,单位应按正常出勤的标准支付工资,不能按事假处理。
答:【合同终止效力】公司可否与怀孕女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目前,我国的劳动合同立法,对女职工,尤其是三期内的女职工实行的是倾斜保护。于是,很多企业,甚至部分律师...详情>>
问:请问激素六项什么时间检查最好。请问激素六项什么时间检查最好,月经的第10天去可以...
答:最好是月经的第二天,或者三到七天之内抽血检查都可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