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的问题
我姐夫怀疑我姐有外遇,但事实上的确没有,可他一口咬定不相信我姐,还一直提出要求离婚,辱骂我们全家,用恶毒的话咒我们全家,动手打我姐,强行与我姐同房,还侮辱她,我姐不想离婚的,因为有个7岁的儿子,但这样的日子太折磨人了,现在的问题就是离婚后的抚养权还有财产问题,在我姐怀孕的时候开始,他们两夫妻一直住在女方妈妈家,等孩子出世后,两夫妻开店去了,我小外甥一直住在外婆家直到4岁,由外婆带大,我姐是剖腹产生的小孩,在生过小孩后还动过一次一边卵巢切割手术,虽然还能生小孩,但几率下降,请问我姐是不是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还有就是他们结婚后买房子,我妈妈帮他们从其他地方借了10万,借条由我妈妈出给对方,但我姐和姐夫他们没有出借条给我妈妈,还有没有什么补救方法,如果我姐夫不承认的话这些钱我妈妈是不是就拿不回来了?请各位帮忙!我们该怎么做?
1、不要想不开。已经到了这样的程度,还能跟他委曲地生活下去么?早些离开他,就是早点儿摆脱痛苦,从这一点上说,他们的离婚应该是好事了。 2、你姐如果有丧失了生育几率下降的疾病,法院会考虑把孩子判归她抚养的。 3、婚后的房子原则上是夫妻一人一半的产权。借的钱是他们的共同债务,也是一人一半的偿还责任。借条问题可请那个借给你妈妈钱的人作证。如果借条上有用于给他们买房的说明就是更好的证据了。
从法律的角度讲,姐姐是可以取得抚养权的. 再一个就是房子的事,他们是结婚后买的房,你妈妈这10万快钱应该是对你姐夫和姐姐的共同增予,而不仅仅是对你姐姐的增予. 从您的表述来看,大体就是这样.
子女抚养权的获得要看许多条件,如子女成长环境、各方抚养条件等,另外,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对方不同意,则你们应该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建议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双方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登记离婚。
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孩子抚养权归谁,这里没有一个人可以给你答案,你说的孩子由外婆抚养长大和你姐姐生育的情况法院应该会给予考虑,抚养权的归属主要还是看跟谁一起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法官应该会综合各种因素考虑。 借钱的事情估计很难办,借贷案件最重要的证据就是借条,或者你还可能提供人证等其他证据,但效力比较低。
答:上诉案件的审理,须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建议直接持有关法律文书,找律师沟通。详情>>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