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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会计师事务所实习面试该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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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0-27 18:30:52
  •   国家业务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A、信用证结算方式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简称L/C)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
    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 算方式。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 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
      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B、汇付和托 收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a、汇付(remittance)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 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
      汇付业务涉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汇款人remmitter)、收款人(payee或beneficiary)、汇出 行(remittingbank)和汇入行(payingbank)。其中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与汇出行(委托汇出汇款的银行)之间订有合约关系,汇出行与汇入行(汇 出行的代理行)之间订有代理合约关系。
      在办理汇付业务时,需要由汇款人向汇出行填交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有义务根据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向汇入行发出 付款书;汇入行收到会计示委托书后,有义务向收款人(通常为出口人)解付货款。但汇出行和汇行对不属于自身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如付款委托书在邮 递途中遗失或延误等致使收款人无法或迟期收到货款)不承担责任,而且汇出对汇入行工作上的过失也不承担责任。
      
      b、托收(collection)托收 是出口 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 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托收方式的当事人有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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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0-27 18: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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