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回复请求权和原物返还请求权如何区分啊?
占有回复请求权和原物返还请求权如何区分啊?分别怎么适用啊?求解。
占有回复请求权和原物返还请求权如何区分?分别怎么适用? 1.法律依据不同。占有回复请求权的请求权基础是《物权法》第245条;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依据为《物权法》第34条。 2.请求权人不同。占有回复请求权的请求权人为占有人,不要求是物权人;返还原物请求权人必须是物权人。
3.要件不同。占有回复请求权以占有被“侵夺”为要件;返还原物请求权以相对人为“无权占有人”为构成要件。 4.权利行使的期限不同。占有回复请求权应在 “自侵占发生之日起” 一年内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行使不受时间限制或者受长期时效期间的限制。
5.目的和效力不同。占有回复请求权具有维护财产秩序,保护社会和平,限制权利人以私力救济剥夺无权占有的规范目的;物权返还请求权的规范在于保护物权人对物的圆满支配状态。无权占有人在行使占有回复请求权后,并不能继续保有占有的利益,在权利人请求时,无权占有人应当依据《物权法》第243条的规定向权利人返还占有物及其孳息。
1.法律依据不同。占有回复请求权的请求权基础是《物权法》第245条;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依据为《物权法》第34条。 2.请求权人不同。占有回复请求权的请求权人为占有人,不要求是物权人;返还原物请求权人必须是物权人。 3.要件不同。占有回复请求权以占有被“侵夺”为要件;返还原物请求权以相对人为“无权占有人”为构成要件。 4.权利行使的期限不同。占有回复请求权应在 “自侵占发生之日起” 一年内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行使不受时间限制或者受长期时效期间的限制。 5.目的和效力不同。占有回复请求权具有维护财产秩序,保护社会和平,限制权利人以私力救济剥夺无权占有的规范目的;物权返还请求权的规范在于保护物权人对物的圆满支配状态。无权占有人在行使占有回复请求权后,并不能继续保有占有的利益,在权利人请求时,无权占有人应当依据《物权法》第243条的规定向权利人返还占有物及其孳息。
占有回复请求权,指占有被侵夺的,占有人有权请求侵夺人及其继受人回复其占有,返还原物。 占有回复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有权占有或者无权占有被侵害人侵夺。 所谓“侵夺”(法条用“侵占”一词),是指非基于占有人的意思,采取违法的行为使其丧失对物的控制与支配。
占有的动产被盗、被抢,占有的不动产被霸占均属于“侵夺”。因此,非因他人的“侵夺”而丧失占有的,不享有占有回复请求权。符合《物权法》第34条规定条件的,可以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2)请求权人必须是占有被剥夺的占有人,有权占有或无权占有、直接占有或间接占有均非所问。
惟须注意的是,直接占有人可以请求侵占人向自己返还占有物,间接占有人只能请求侵占人向直接占有人返还占有物。 (3)被请求人为占有的侵夺人及其继受人。 (4)须在一年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惟应注意,占有回复请求权消灭的,不影响占有被侵占的物权人基于《物权法》第34条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它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区别: 《物权法》第245条规定的是占有回复请求权,而不是返还原物请求权。《物权法》第34条才是规定了返还原物请求权,这两个请求权可以发生竟合。
例如:甲的手表被乙抢走,甲既可以对乙行使占有回复请求权,也可以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但这两个请求权系属不同的请求权,具有以下主要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占有回复请求权的请求权基础是《物权法》第245条;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依据为《物权法》第34条。
2.请求权人不同。占有回复请求权的请求权人为占有人,不要求是物权人;返还原物请求权人必须是物权人。 3.要件不同。占有回复请求权以占有被“侵夺”为要件;返还原物请求权以相对人为“无权占有人”为构成要件。 4.权利行使的期限不同。
占有回复请求权应在 “自侵占发生之日起” 一年内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行使不受时间限制或者受长期时效期间的限制。 5.目的和效力不同。占有回复请求权具有维护财产秩序,保护社会和平,限制权利人以私力救济剥夺无权占有的规范目的;物权返还请求权的规范在于保护物权人对物的圆满支配状态。
无权占有人在行使占有回复请求权后,并不能继续保有占有的利益,在权利人请求时,无权占有人应当依据《物权法》第243条的规定向权利人返还占有物及其孳息。
占有只是所有权的一部分,要求恢复的是占有权而已,原物返还的话就得所有权人了,要求恢复的是全部所有权。
前者适用于占有,后者适用于所有权
答:《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中的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占用人是指基于合同关系而占用不动产或动产的占用人,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占用人未行使返还原物的请求权,其丧失...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有个电话热线,可以咨询法律。 对方又不是律师 能听他们的吗? 我...
答: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详情>>
答:非常正常,而且是很好,对胎儿是很好的,因为胎盘成熟是指胎盘老化,对胎儿的营养吸收有障碍,现在还是0级,那就证明你的胎盘很年轻,很好啊,我也是25周,也是0级,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