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不公平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结婚两年了,我老婆还是不想要孩子,不知是因为对社会的失望还是对我的不信任,她说要孩子可以,但要我必须得跟她签一份协议,协议内容大致如下:假若以后两人离婚,无论是何原因,孩子必须归她抚养,我净身出门,还得每月拿出收入的百分之60%(包括工资和奖金)去养活她娘儿俩.这份协议显然有失公平,我想问问各位专家,假若真有这么一天,我签的的这份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我必须得按照我签的协议去履行一切吗?
离婚协议,在登记后才生效。 你们的协议,不是离婚协议,但违反婚姻法规定,无效。
可以先签的。。。无所谓 呵呵 反正都无效
爱是不应当附条件的。如果你爱她,就签,签了也不一定生效。 因为:一、孩子的抚养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不以协议为原则。如果她有传染病,如果她有恶习、如果她没有抚养能力,如果。。。。 二、抚养费的支付不能超出你的
··这样的协议显然是有失公平。但,如果你的经济状况允许,即便是有些违心的,也合法有效,应当履行。 前提是,你可以不签订这样的协议,这是你的权利。如果女方就是坚决反对要孩子,而你不同意,导致感情破裂,可以离婚。但,如果你接受女方的条件,那就应当遵守约定——不要孩子。
显示公平的协议,自始自终就是无效的,把生孩子这事做为个条件来签的协议,显示是不对的,你签了也不会对你有约束力的
没有效用的,你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与服务,很简单的
8噶这种女人丢尽了中华民族的脸面和她离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详情>>
答:尿失禁是尿液不自主从尿道口漏出的现象。发病率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且随年龄而增长。 常见的尿失禁有以下几种: 1、压力性尿失禁——是指当腹压突然增加时,如咳嗽、大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