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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逃避责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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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逃避责任?怎么办?

   因公司违返我们签的劳动合同,单方调岗,我提请仲裁要求补偿。
   1、今年5月31号我的工作与公司全部交接完,有公司三名交接人员签字的交接表(原件还在我手上)。
   2、6月10日我提请仲裁。6月16日公司在接到仲裁通知后发了一个通知,通知我即日回原岗上班。不补偿。
   问题:1、公司不承认有调岗。没有书面通知。
         2、公司说已通知我回岗上班。
         3、仲裁处说公司有通知,没有什么责任。
   我的问题是:
        1、公司没有书面通知,当时交接时的交接表算不算证据呢?
        2、公司的通知是在我提请仲裁以后才发的,明显是逃避责任的一种方法,这种时间上的先后有什么法律依据支持我公司的做法是不成立的?
        3、显然仲裁处也没有重视这个时间上的差异(后来才知道公司与他们有过私人接触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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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2008-06-25 23:23:24
  • 1.交接表算证据,但是证明力不足。不能完全证明调岗的原因是公司方面的。
    2.很简单,我是就截止到6.10之前的公司违反约定的行为提请仲裁的,公司在6.10之后的行为与公司之前的违约行为无关。提请仲裁庭只审查公司在6.10之前的违约行为,并作出裁决。
    3.这个就是申请人要反复提醒仲裁庭注意的。
    另,劳动仲裁往往有调解的倾向,因此两面摆平是正常的做法。
    如果您是还想在那里做的话,就见好就收。
    如果您不准备到那里做,就可以适当考虑收集一些其他证据,比如新部门报到的文件、新岗位不如原岗位的证据等。以证明调岗是公司的违约行为。劳动仲裁即便不胜,还有诉讼,一审二审,可以在里面调解,也可以请法院判决。

    d***

    2008-06-25 23: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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