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劣质种案件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假冒劣质种案件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一是法治观念淡薄:种子经销商往往法律意识淡薄,认为经销假劣种子,没什么大事,一旦出了问题也就是破财免灾,赔点钱了事,大不了白干一年。由于这种错误思想认识,导致悲剧不断发生。《种子法》明确规定,种子经营必须完全遵照种子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经营,坚决不允许经销假冒伪劣种子,否则不但要受到经济赔偿,而且还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是存在侥幸心理:跨区域经营,种子经营业主不顾我国《种子法》明文规定,作为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方能出售的特殊商品,没有我省审核批号的种子是不能在本地出售。无论已审核地与种植地自然条件如何相似,决不允许该商品在此地销售。由于种子经销商心存侥幸和所谓的冒险机会主义思想,导致农户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是利欲熏心铤而走险:经调查分析,种子经销商经营假劣种子或者是经营禁止跨区域种子,无非是追求经济利润的最大化,丧失经销假劣种子会给广大农民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的良知,把《种子法》明令禁止的法律法规置之于脑后,置做人的良知和法律底线与不顾,利欲熏心给农民生产生活人为地照成巨大损失。
四是农民贪小便宜吃大亏;俗话说得好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由于农民贪图小便宜,吃了大亏导致悲剧发生。 五是检测监管力度不够,品种多而杂,检测设备和手段滞后,尚未形成监督检测的快速反映机制。如种子真伪质量的检测,最低到省农科院种子质量检测站检测,最快得30左右天时间,才能出结果,实效性很差。
再者,每年春季开展有农委、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金盾”护农行动。虽然查处和整顿了一些违法经营业主,但是有些不法经营业户不知采取了什么手段,都逃过了执法人员的检查,甚至屡查屡禁不止,使一些假伪劣种子流入市场,导致坑农害农事件的不断发生。
答:问题农产品在民众的生活中时有发生,民众在市场上买到的假冒劣质的农产品,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或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也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诉,或者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有个电话热线,可以咨询法律。 对方又不是律师 能听他们的吗? 我...
答: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